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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工程学院病事假申请表

2017年05月24日 00:00 8868体育官方网站 点击:[]

注: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考勤管理办法》(豫工院人〔2017〕66号),现将教职工因病/事请假有关规定摘录如下。
教职工因病请假,病假9天及以下者,由部门负责人审批;病假10-29天者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报主管校领导审批;病假30天及以上、6个月以下者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。
教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者为长期病休人员;长期病休人员每次请假或续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,请假或续假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后,须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;长期病休人员请假或续假时,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1个月内的诊断证明及近半年以来本人的病历、住院医药费清单等就诊材料;长期病休人员病假累计1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,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参加医务鉴定,符合国家和我省病退条件规定的,办理病退手续;长期病休人员经医务鉴定不符合病退办理条件的,若本人继续提出续假申请,须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;长期病休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的, 应持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证明,经3个月试工期合格,方可正式恢复工作;若在试工期内又因病请假的,其前后病假时间连同试工期时间一起合并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;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,当年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者,不参加当年考核,超过6个月的病假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。
教职工因事请假,事假6天及以下者,由部门负责人审批;事假7-13天者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报主管校领导审批;事假14-29天者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报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;事假30天及以上者,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后,须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连续请假时间的计算,在批假时包括双休日、节假日及寒暑假,核算工资及津贴时按规定时间计算。其中两次请假间隔时间在7天以内者,应将两次请假时间合并计算,寒暑假前后分别连续请假者,寒暑假时间计入请假时间。
领导干部请假,另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;任课教师请假,另须按学校有关调停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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